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福建师范大学数学与信息学院社团联合会(以下简称“数信社团联合会”)的工作,更好地体现其“服务社团,引导社团,管理社团,繁荣校园文化,推进素质教育”的宗旨,根据《福建师范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数信社团联合会是在福建师范大学数学与信息学院党委领导下的福建师范大学数学与信息学院学生社团的管理组织,接纳福建师范大学在校学生作为组织成员,数信社团联合会在工作上接受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数学与信息学院委员会的指导。
第三条数信社团联合会的功能与职责:
(一)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依托学生社团这一载体,丰富学生生活,繁荣校园文化。
(二)倡导、组织、监督各社团开展健康向上、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和社会服务活动,使社团切实为同学和社会服务。协调各社团的关系,代表所有社团之正当、合法的利益和意志,表达和维护各社团的权利,作好学校与社团、社团与社团、社团与社会之间的桥梁和纽带。
(三)支持和参与学校各项改革,配合维护校园稳定,协助学院建设良性发展的校园民主和文化氛围,创造良好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环境。收集、了解兄弟学院学生社团活动的信息,交流经验,不断开辟学生社团工作的新领域。
(四)数信社团联合会维护《福建师范大学数学与信息学院社团联合会章程》的尊严,数信社团联合会的一切规章、条例和决定都不得与本章程相抵触。
第二章组织单位
第四条在数信社团联合会正式注册的各类学生社团为福建师范大学数学与信息学院的组织单位,享有相应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
第五条福建师范大学数学与信息学院的学生社团是由福建师范大学在籍学生自愿组成,在遵守有关法律和学校规定的前提下,以成员共同意愿为最终目的,按照其组织章程开展活动的学生组织。
第六条组织单位成立条件:
为规范学生社团发展,加强对学生社团的指导、监督和管理,特制定如下成立条件:
一、学生社团准入条件
(一)学生社团分为学术科技类、文化艺术类、体育运动类三种类别。学生社团在成立时,须选择相应类别进行申请,一个社团只能归属一类。
(二)学生社团成立条件
1.有至少1名本学院学生发起。
2.有至少15名在校同学响应且作为初期社团成员。
3.有规范的社团名称、完善的组织机构和明确的责任分工。
4.有规范的规章制度(章程)。
5.有详细的社团发展规划。
6.具备组织开展日常会员活动和举办品牌活动的能力。
7.宗旨、活动与院内现行学生社团没有大幅度重叠。
(三)学生社团名称必须体现其宗旨,一般不使用外国文字或汉语拼音字母及阿拉伯数字组成的名称,尤其不得使用有损国家、社会或者公共利益的名称。
(四)学生社团负责人条件
1.是我院正式注册的学生。
2.坚持拥护党、国家和学校的各项方针政策,有较高的政治觉悟。
3.学习成绩优良,具备所需担任社团的相关知识背景,了解社团工作,并能够胜任社团的管理工作,有一定的工作能力。
4.工作认真负责,在社团中具有一定的威信。
5.未受到过校规校纪处分。
(五)新成立的学生社团,其负责人由学生社团发起人民主产生,并报院社联主席团考核批准。
二、学生社团成立程序
1.新成立社团须向院社联提出书面申请,上交基础材料一式两份。基础材料包括:《福建师范大学数学与信息学院学生社团成立申请书》、《福建师范大学数学与信息学院学生社团章程草案》,填写完整,报由院社联主席团进行审核。
《福建师范大学数学与信息学院学生社团成立申请书》包括:
(1)基本事项;
(2)福建师范大学学生社团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3)福建师范大学学生社团相关情况;
(5)成立学生社团的可行性、必要性论证(500字以上);
(6)学生社团的发展规划(500字以上)。
(详见附件:《福建师范大学数学与信息学院学生社团成立申请书》)
《福建师范大学数学与信息学院学生社团章程草案》包括:
(1)学生社团名称;
(2)学生社团宗旨;
(3)学生社团类别;
(4)学生社团活动范围和活动方式;
(5)成员入会资格;
(6)组织管理制度、执行机构的产生程序及权限;
(7)财务管理制度、经费来源、用途和经费使用原则;
(8)负责人的条件、权限和产生、罢免的程序;
(《福建师范大学数学与信息学院学生社团章程草案》自行拟定)
2.院社联须在收到《福建师范大学数学与信息学院学生社团成立申请书》、《福建师范大学数学与信息学院社团章程草案》、《福建师范大学数学与信息学院学生社团成立申报申请表》两周内做出书面审核。未通过审核的,院社联须向发起人说明理由。有下列情形出现的,书面初审不予通过:
(1)有证据可以证明申请成立的社团的宗旨、活动形式、活动范围违背本章程第六条。
(2)学院已经有类似性质的学生社团,认为没有必要成立。
(3)发起人受过校纪处分。
(4)在申请筹备过程中弄虚作假。
3.书面审核通过两周内,院社联将组织申请成立社团进行一次成立面试审核。
3.1面试流程:
(1)预申请学生社团负责人按要求填写《福建师范大学数学与信息学院学生社团成立申请书》、《福建师范大学数学与信息学院社团章程草案》、《福建师范大学数学与信息学院学生社团成立申报申请表》。
(2)院社联将汇总申报情况,在指定时间展开面试。
(3)面试后,院社联将参照学生社团成立标准,根据答辩情况,汇总相关材料上报院团委进行审批。
(4)审批通过的学生社团将准予成立,并可开展新学年相关工作。
3.2面试形式:
(1)自述:各社团负责人为主介绍社团的性质、社团规模、社团吸引力、品牌活动、未来发展规划等。
(2)答辩:评审团根据自述情况向各负责人提出若干问题。社团负责人现场进行回答。
(3)自述人需为社团主要负责人,回答问题可由其它社团成员参与。
4.结果公布:院社联将在官方信息平台上公布结果。
5.最终审核通过的学生社团须上交《福建师范大学数学与信息学院学生社团注册登记表》,进行学生社团的登记注册,并上报院团委备案。其学生社团负责人应当开通相应官方微博宣布成立。(《福建师范大学数学与信息学院学生社团成立注册登记表》详见附件)
第七条数信社团联合会组织单位享有以下权利:
(一)在遵守有关法律和学校规定的前提下,按照其组织章程,以达成其成员的共同意愿为目的在福建师范大学各校区开展各种各样社团活动。
(二)获得数信社团联合会的经费及其他方面的扶助和支持。
(三)对于数信社团联合会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实行监督。
(四)其他规定的权利。
第八条数信社团联合会组织单位应履行以下义务:
(一)遵守有关法律和学校规定,按照《福建师范大学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及社团自身组织章程有序地开展活动,并维护社团联合会的荣誉和利益。
(二)协助数信社团联合会开展各项活动。
(三)在享受有关权利的同时,不得侵害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利益。
第九条福建师范大学数学与信息学院学生社团的具体管理细则根据《福建师范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三章数信社团联合会组织机构及组织成员
第十条数信社团联合会的常设执行机构为主席团,下设:办公室、宣传部、技术部、企划部、外联部。上述机构负责处理有关社团事务,为社团服务。
第十一条数信社团联合会常设执行机构的职能详见《福建师范大学数学与信息学院社团联合会介绍》。
第十二条各部门部长人选由数信社团联合会主席团决定。各部部长必须认真落实各项工作,协调本部门与其他部门的工作;部长之间要保持时刻良好的沟通,主动了解各部门的情况,团结本部门的成员,协调好本部门的工作;每次大型活动或是重要工作后需提交一份总结报告,学期末提交本学期的工作总结及下学期的工作计划;任职期满后提交一份详细的工作总结以备归档,并认真完成工作交接。
第十三条数信社团联合会组成成员的来源:
(一)在校学生自愿报名参加。
(二)各学生社团推荐本社团的组织成员报名参加。
第十四条数信社团联合会组织成员接纳方式:
(一)每学年开学初,由数信社团联合会统一进行招新。报名者认真填写报名表,然后缴纳会费成为数信社团联合会的正式成员。
第十五条数信社团联合会组织成员享受的权利:
(一)参加对社团联合会组织机构、活动内容及方式的讨论,自由提出意见和建议并上交到本人所属部门。
(二)副部长以上级学生干部有权对所属部门成员考核,并提请主席团审议。
第十六条数信社团联合会组织成员应履行的义务:
(一)组织成员应积极参加社团联合会举办的各项活动。
(二)遵守数信社团联合会的规章制度,言论正确,积极向上,在公共场合,注意维护数信社团联合会的形象,不做有损福建师范大学和数信社团联合会声誉的事。
第十七条数信社团联合会组织成员的退出和除名:
(一)学生毕业、休学、结业或是肄业之日起自动退出数信社团联合会。
(二)根据本人自愿原则,提前一个月向上级提出书面声请,经同意即可退出数信社团联合会,同时取消组织成员资格。
(三)组织成员中出现严重影响数信社团联合会名誉的行为,或有损福建师范大学和福建师范大学数学与信息学院名誉的行为,或是触犯法律规定的行为之一者立即除名。
(三)不服从组织安排、工作不积极主动的组织成员,经上级主管部门研究可予以除名。
(四)对于在数信社团联合会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进行除名。
第四章附则
第十八条凡社团联合会与本章章程相抵触的规定或章程,以章程为准。(与总则的最后一条重复,是否删除)。
第十九条数信社团联合会主席团具有本章程的修改权。社团联合会各组织成员可建议主席团修改本章程。
第二十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归数信社团联合会。
附件:
1、福建师范大学数学与信息学院学生社团成立申请书
2、福建师范大学数学与信息学院学生社团成立申报申请表
3、福建师范大学数学与信息学院学生社团成立注册登记表
福建师范大学数学与信息学院学生社团成立申请书
填表须知
一、请成立社团必须认真、如实填写《福建师范大学数学与信息学院学生社团成立申请书》。
二、每项都必须填写,没有的填写“无”。
三、社团在申请成立时,应提交下列材料:社团章程草案、发起人(发起人1人以上,即社团负责人的基本情况需要一份以上)和拟定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学生证复印件。请将上列材料用标准A4纸打印(复印)作为附件附在本申请书后。
四、本申请书一式一份,交存院学生社团联合会。
(一)基本事项
社团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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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团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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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团宗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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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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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定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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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福建师范大学学生社团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姓名 |
| 性别 |
| 民族 |
| 照
片 | |||
籍贯 |
| 出生 年月 |
| 政治 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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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院、年级、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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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学生工作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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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舍电话 个人手机 |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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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荣 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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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生 工 作 经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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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学生社团联合会意 见 |
签 章 年 月 日 | 院 团 委 意 见 |
签 章 年 月 日 |
经核实、确认,本申请书所填写的内容及所提交的书面材料完全真实。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三)福建师范大学数学与信息学院学生社团相关情况
发 起 人 情 况 | 姓名 | 性别 | 政治面貌 | 院系 | 年级 | 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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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 任 负 责 人 情 况 | 会长 | 姓名 |
| 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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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 院系年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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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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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会长 | 姓名 |
| 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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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 院系年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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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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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会长 | 姓名 |
| 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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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 院系年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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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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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成立社团的可行性、必要性论证
(六)社团的发展规划
(七)审查意见
院
社
联
意
见 |
签字:
盖章 |
院
团
委
意
见 |
签字:
盖章 |
福建师范大学数学与信息学院
学生社团成立申报申请表
社团名称 |
| 社团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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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团类别 | 学术科技类 文化艺术类 体育运动类 | ||||||
申请人 | 姓 名 |
| 宿舍地址 |
| 移动电话 |
| |
学院 |
| 年级、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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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团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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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团成立可行性预必要性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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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工作与品牌活动策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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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团吸引力构建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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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社联意见 | 签字(章): 年 月 日 | ||||||
院团委意见 | 签字(章): 年 月 日 |
注:请将表格一式两份用A4纸双面打印,勿改变表格格式,如有需要可另附页作说明。
福建师范大学数学与信息学院
学生社团成立注册登记表
社团名称 |
| 社团规模 |
| ||||
社团类别 | 学术科技类 文化艺术类 体育运动类 | ||||||
社团简介 |
| ||||||
社团负责人介绍
| 会长 | 姓名 |
| 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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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 院系年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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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 邮箱 |
| ||||
副会长 | 姓名 |
| 性别 |
| |||
政治面貌 |
| 院系年级 |
| ||||
联系方式 |
| 邮箱 |
| ||||
副会长 | 姓名 |
| 性别 |
| |||
政治面貌 |
| 院系年级 |
| ||||
联系方式 |
| 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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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社联意见 | 签字(章): 年 月 日 | ||||||
院团委意见 | 签字(章): 年 月 日 |
注:请将表格一式两份用A4纸双面打印,勿改变表格格式,如有需要可另附页作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