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项目结题流程

发布时间:2018-04-18浏览次数:963


1、每年上、下半年两次集中受理结题。项目负责人需确认成果是否完成,经费是否正常开支;能按期结题的老师需提前准备,将项目财务编号报学院科研秘书,学院报科技处通知科研财务科做经费决算表。

  

2、电子材料:结题报告书一份(附件1),论文等成果电子附件统一做一份(PDF格式);纸质材料报送一式两份(结题报告+财务决算+论文成果),纸质结题报告书“院所意见”需填写,统一左侧两个钉子装订,论文只需要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作者或者通讯作者的完整版,其他论文成果附首页即可。

  

3、超期结题的项目,应在项目结题申请书后附上经学校科研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的延期申请报告(附件2);超过执行期截止时限一年以上申请结题的,延期申请报告应有明确、充分和必要的延期理由,学校会从严审核把关。


附件1:教育厅结题报告书.doc

附件2:福建省教育厅科技项目延期申请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