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结题指南(福建师范大学)
根据《福建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福建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以下简称省基金项目)结题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省基金项目结题相关流程说明
1、省基金项目在截止时间前3个月左右即可准备结题材料,不能跨年度结题。结题前,项目负责人务必确认是否符合结题条件(成果完成情况、经费是否正常开支等),如能按期结题,负责人报项目财务编号给学院科研秘书,科研秘书集中报科技处计划科,由科技处协调科研财务科做经费决算表,待做好后科技处通知领取经费决算表,并加盖学院公章。
2、申报用户(项目负责人)登录福建省科技项目管理系统 ( 网址 http://xmgl.fjkjt.gov.cn )进行“项目验收申请书填写” 操作(即填写《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表》,以下简称《验收表》);人员(专家)用户进行撰写科技报告,上传相关验收资料。
3、负责人填写附件2《研究工作总结》,总结表最后“承担单位意见”也需填写,打印后负责人签字,先交学院科研秘书集中给分管领导签字,学院盖章后与经费决算表一并通知负责人取回上传系统。
4、验收资料上传:
(1)《研究工作总结》签章后扫描成一个PDF文档上传
(2)成果证明材料(论文\专利\等)每件以一个PDF文档上传
(3)项目经费总决算表需要原件(加盖学院章)清晰的扫描件上传
5、验收表填写、科技报告编写、验收材料全部上传后就可以系统提交,并通知学院科研秘书登陆项目管理系统,进行“审核项目验收申请书”操作。
6、待科技厅在管理系统上审核通过、获得验收号之后,项目负责人通过项目管理系统打印纸质的《验收表》一份提交学院科研秘书,统一交科技处留档 。
二、其它事宜
1、请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经费预算以及实际需要,尽快处理好经费报销事宜,以便进行“经费总决算表”填报。
2、《验收表》填报注意事宜请查询附件1,项目负责人根据说明进行填报。《研究工作总结》模板见附件2。
3、若课题组因客观原因无法按期结题,需在项目到期前半年在网上填报“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合同变更申请表”,并逐级在系统中提交(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科技处联系电话:22867469 办公地址:旗山校区行政楼508 Email:kyc@fjnu.edu.cn
本指南只针对省科技厅基础处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面上项目,不适用其它类别项目。
附件1:《验收表》填报注意事宜.doc
附件2:福建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工作总结(面上青创180109版).doc
2018年4月3日
福建师范大学科技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