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信学院关于做好2019年夏季各类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1-16浏览次数:2101

为做好2019季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位申请预登记

2月28-3月8学校启动2019年夏季申请学位预登记,研究生本人登陆研究生院“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http://gedu.fjnu.edu.cn/gss)提出申请,学院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入资格审查等流程,逾期未提交申请的,本次学位申请自动终止。

二、资格审查

()学院开展资格审查工作

1.38日前,研究生须在“系统”里完成科研成果录入和开题报告上传。

2.3月8-15日,学院根据学校研究生毕业和学位申请的具体要求(见附件2)开展审查工作。

3.审查结果由学院录入“系统”(学生可在“系统”查询),并在学院网页公示5天(无公示的学院,系统中将无法通过复查,无法上传送审论文,公示内容见附件3)

4.研究生学籍卡一式2份于3月15日前送研究院。

5.通过预答辩的博士研究生方能通过资格审核,并在315日前提交《福建师范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意见书》一份到学位办。

()316-20日学校对各学院的资格审查情况进行抽查,学院审查或学校抽查不合格者,需推迟申请学位。

三、学院对送审论文进文本复制检测

毕业与学位申请资格复查合格者,方可参加学位论文文本复制检测和送审。

1.316-20,研究生须登陆“系统”上传拟送审学位论文(若有附件,可一并上传),并提醒导师登录系统对学位论文进行审核。

2.导师在3月20日前完成对学位论文的审核,审核通过后学院方可进行检测。

3.学位论文申请非公开的,在315日前,须对送审论文进行脱密处理,并向学院提交《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非公开学位论文保密申请表》,在“系统”内提交保密申请,具体要求请见《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非公开学位论文保密管理暂行规定》。

4.321-23,学院对学位论文进行文本复制比检测,检测报告由学院导入系统供师生查询,如发现严重剽窃、抄袭的论文,学院可取消学位论文作者申请毕业和学位资格,按肄业处理,报学校审批。

5.3月26日-27日下午4点,学校审核论文检测结果,检测结果的处理按学校有关文件执行,逾期不予受理。

6. 3月28日-3月29日进行论文送审抽盲,抽盲比例采取动态调整方式,根据近几年各学科或专业领域论文送审情况、国家抽检与省抽检情况,调整抽盲比例,对部分学院实行免抽,具体比例将于2月中下旬公布,校级盲审由学校送3位校外同行专家评阅(其中,博士学位论文全部委托教育部学位中心进行匿名评审)。未参加抽盲者自动推迟毕业。

四、论文送审

学位论文送审分为校级盲审和学院送审,时间为4月1日-5月13日。

1.非校级盲审的硕士学位论文由所在学院组织校外同行专家进行评阅,专家所在院校需与我校水平相当,每篇论文需送3位专家。

2.4月1日-5月13日,学位论文送审。

3.5月14日-17日,学校公布校级盲审结果,并将带水印版评阅意见书发给各学院,送审不合格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4.5月21日前,学院将全日制研究生的校级盲审费用(请开具“经费申请单”,开支标准和开支办法按学校文件执行)送交研究生院

五、论文答辩

研究生须根据评阅意见对学位论文进行修改,填写相应修改情况表,经学院认定合格者,方可参加本次学位论文答辩。

1.517-31日,学院应完成学位论文答辩工作。

2.学院提前在“系统”内录入答辩安排表,供师生查询,答辩安排提前三天公示并报研究生院备案,有加审论文的学院根据评审进度安排答辩时间。

3.答辩结束后,学院及时将答辩结果录入“系统”。

六、学校对答辩后学位论文终稿进行文本复制比检测

1.6月1日-5日,研究生登陆 “系统”上传最终版论

文电子版,论文版本应与提交给图书馆的论文版本一致,因提交版本错误产生的责任由研究生本人承担纸质版论文需作者和导师签名,论文电子档应附上带签名的授权声明书和原创性声明书扫描件

2.6月1日-6日16点前,导师在系统内完成对最终版论文的审核。

3.67-9日,学校对最终版学位论文进行文本复制比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录入系统供师生查询,检测合格者方可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议、表决是否授予学位;学位论文重合字数等于或大于总字数的20%者,至少推迟半年重新申请学位,如发现严重剽窃、抄袭等学术不端的论文,取消论文作者毕业和申请学位资格。

七、提交申请学位相关材料

65日前,研究生向学院提交学位申请材料(材料内容见附件4),学院汇总后提交给研究生院,逾期未交者取消本次申请学位资格。

八、学位授予

1.6月中下旬,学校召开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核、表决授予学位名单。

2.6月下旬举行2019届研究生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2018年冬季获学位研究生合并到2019年夏季参加仪式。

九、其它事项

1.2018年冬季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严格按规定的时间流程进行,未按要求完成相应流程者本次学位申请自动终止,至少推迟半年重新申请学位,请各有关学院应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及时提醒学生和指导教师,按要求完成相应工作。

2.2018年冬季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具体流程见附件1

3.本通知未尽事宜将在研究生院主页补充公布。有关工作文件和表格样式、学位论文模板等内容,可访问研究生院主页查阅、下载。

附件:

  1.2019年夏季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安排表

  2.各类研究生毕业和学位申请资格审查的具体内容

  3.资格审查结果学院网上公示内容(范本)

  4. 65日前需提交的申请学位材料

  附件.rar

 数学与信息学院                                        2019年1月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