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根据学工处《关于开展2025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师大学工〔2025〕23号)《福建师范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实施办法》(闽师学工〔2024〕1号)《福建师范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办法》(闽师学工〔2024〕1号)等有关文件,为做好2025年我院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请对象我院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本科在校生。二、名额分配(一)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学院根据学校下发的名额进行推荐。2025年我院可推荐国家奖学金“等额”人选9名,各专业名额分配情况详见附件1。若本专业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少于分配名额,则剩余名额按照评选条件在所有申请人中择优推荐。(二)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学院根据学校下发的名额进行推荐。2025年我院可推荐国家励志奖学金“等额”人选44名,各年级名额分配情况详见附件2。若本年级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少于分配名额,则剩余名额按照评选条件在所有申请人中择优推荐。三、组织实施(一)学生申请符合国家奖学金条件的学生填写并提交《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2024-2025学年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