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福建师范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规定(修订)》的通知
关于印发《福建师范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规定(修订)》的通知闽师研〔2020〕3号各有关单位:经学校研究,现将《福建师范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规定(修订)》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福建师范大学2020年1月8日福建师范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规定(修订)为进一步规范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提高学位授予质量,现对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规定如下:一、资格审查(一)申请学位者必须参加并通过资格审查。(二)申请学位者应根据当年工作通知的具体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进行当次申请学位的资格审查。(三)资格审查分两个阶段进行:一是由学院组织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名单在学院网页公示5天。二是由学校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10%。(四)资格审查结果合格者,方可进行学位论文文本复制比检测。二、学位论文文本复制比检测(一)申请博士、硕士学位的论文(含封面、摘要、正文、参考文献、致谢等部分)必须参加学校指定的系统检测。(二)申请学位者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学位论文电子版等有关材料参加当次复制比检测。论文检测分两个阶段进行:一是在论文评阅前,由学院组织开展检测,检测结果合格者,可进入学位论